商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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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湖北商会《监事监督制度》
发布日期:2021-11-15 2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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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湖北商会
民主监督(监事)制度
为了提高商会管理透明度,充分发挥全体会员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商会健康发展,因此,制定民主监督(监事)制度。
一、为了健全商会民主监督制度,做好会务公开工作,商会成立监事会,并由监事会统一对商会会务进行监督。
二、监事会要认真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认真审核会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不正确的事情及时提出意见。
三、商会全体会员要积极参与民主监督,对商会管理、财务运行活动中或对财务执行结果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向监事会和理事会提出意见。
四、商会财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秉公办事,廉洁奉公,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合理化建议,严格把好商会经费收支关。
五、监事会要鼓励和保护全体教职员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查处有关的违规违纪事件。
东莞市湖北商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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