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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黛玉“穿越”到东莞,教你如何办公证!这样的普法你喜欢吗?

发布日期:2021-10-10 15:33:34 浏览量:624

《红楼梦》中发生的事,放在今天会涉及什么法律问题?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穿越”到现代,先后碰到了面临侵权索赔、财产纠纷、家产继承被质疑等问题,让她头大。

好在贾宝玉出现了,拉着她奔公证处去解决问题……

东莞的各位小伙伴们

你们了解公证吗?

公证是什么

公证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着什么样的影响

公证伴随人的一生

办理公证不仅可以维护权益、预防纠纷

还促进了社会和谐


当红楼梦遇上公证

画风是酱紫的

多愁善感的黛玉为什么能破涕为笑

贾宝玉到底使出什么样的高招

2分钟,跟着视频一起了解真相

本动漫视频是东莞市司法局制作的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宣传片之一。该局创新普法形式,以“红楼说公共法律服务”为题,设计了一系列以《红楼梦》为背景的动漫普法故事。其中,本片通过描述主人公贾宝玉所接触到的公证事项,突出公证对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性,在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上,获得了二等奖。

公证简介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制度的目的和价值,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原则、客观原则和公正原则。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员是符合《公证法》规定的条件,经法定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公证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东莞市各公证处业务辖区及联系方式

东莞公证处

辐射区域:莞城、东城、南城、寮步、石排、石碣、石龙、麻涌、洪梅、高埗、万江、中堂、道滘、望牛墩、茶山、松山湖(生态园)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7楼

咨询电话:0769-22480799,23661738

传真:0769-22222663

东部公证处

辐射区域:凤岗、清溪、塘厦、樟木头、谢岗、黄江、常平、大朗、东坑、企石、横沥、桥头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马路丽城大道6号公证大楼

咨询电话:0769-81893338 81893339

传真:0769-81893337

东部公证处塘厦办证点

地址:塘厦镇环市西路10号(塘厦镇监督大楼1楼)

咨询电话:0769-82129908

传真:0769-82129909

南华公证处

辐射区域:长安、虎门、厚街、沙田、大岭山、麻涌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59号广发鸿枫大厦七楼(俪城对面)

咨询电话:0769-82887373 ;82887363

传 真:0769-82887249

知多D

公证和见证 两种证明行为有何区别

日前,市民小胡委托他人出售房产,起草了一份委托书,并且专门找朋友做了与受托人签署委托书的见证。但受托人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被要求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到底公证和见证有何区别?为此,小胡专门请教了公证员。原来,这两种证明行为确实大有不同,“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国家证明权对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见证”一般是指不特定的机构或个人受当事人委托,以机构或个人的名义,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进行见证的活动。

两者的区别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施主体不同:公证必须由国家设立的公证处实施;而见证可以由不特定的机构或个人实施。

适用领域不同:除了民事、经济领域,公证还可以进入证书执照、证据证明、现场监督等广泛领域,而且公证可以对某些债权法律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而见证一般于民事、经济领域,而且常见为协议签字见证的形式。

证明效力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因此,公证书一般具有直接的证据效力;而在诉讼过程中,见证所证明的事实、行为、文件等仍有待法院审查认定。

法律责任不同:由于公证处及公证员行使的是国家证明权力,若公证处或公证员出现违规收取公证费、为不真实或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等情形的,公证处及公证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当事人实施了诸如骗取公证书,伪造、变造公证书或公证机构印章等行为的,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而见证人一般情况下是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见证者。例如,签署协议双方当事人符合意思自治原则的,一般由协议双方当事人自行承担因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其见证人若严格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不利于己的法律后果。